2015年4月8日下午,2015年全旗消防工作会议在旗党政会议中心召开,会上表彰了2014年度全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,其中,乌兰镇派出所被再次评为全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,这是自2012年以来,乌兰镇派出所连续第三年被评为全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。
2014年以来,乌兰镇派出所在旗局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》和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》等消防法律、法规,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,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积极消除火灾隐患,全年共检查单位,九小场所1500余家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00余份,整改火灾隐患2000余处,行政处罚10家单位,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